2013年8月9日 星期五

悠活不是美麗灣翻版 【工商時報2013-7-22】

以下轉載自2013-7-22工商時報
新聞網址:http://goo.gl/deQ4yz
 悠活案自5月爆發後,外界就認為此案是「美麗灣」的翻版,對此,悠活法律顧問邱晃泉表示,不論從環評依據、土地區位、土地權利狀況、土地現況、開發面積以及環境維護與破壞等層面來看,悠活都不等同於「美麗灣」,悠活不是「美麗灣」的翻版,「春秋烏來」更不是悠活的升級版。  針對外界說悠活是「美麗灣」的翻版,邱晃泉鄭重強調,悠活絕對不等同於「美麗灣」。  他解釋,就土地區位來看,悠活所處的萬里桐為舊有鄉村聚落,土地編定為「鄉村建築用地」,非環境敏感區;但美麗灣位於東部唯一的沙岸地形,且是山坡地原住民保留地之法定敏感區。  就環評依據來看,悠活在民國88年全區已全數完工取得使用執照,因環評法是在8911月頒訂子法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後,才開始正式實施環評,故悠活無從在88年進行環評。  而美麗灣則發生於民國93年環評法修訂後,應依法進行環評。  邱晃泉進一步指出,悠活規畫初期因土地限制無法合併,才分6區申請建照,6區一次完成興建、一次取得使用執照,足以證明並未刻意分割;且早在85年未實施環評法下,即自動做「預先環境影響評估」;但美麗灣則是刻意分割出0.9996公頃土地,以規避1公頃以上須環評之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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